为落实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实施西部大开发、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,加强西部开发的组织领导,国务院于2000年1月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。由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同志担任组长,副总理温家宝同志担任副组长。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。
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单设机构,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西部开发办已于2000年3月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。曾培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王春正、李子彬、段应碧、王志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
一是研究提出西部地区开发战略、发展规划、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、法规的建议,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。
二是研究提出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、结构调整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,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(草)规划的实施和落实。
三是研究提出西部地区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的政策建议,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;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,西部开发办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:一是认真做好西部开发的总体规划。二是抓紧制定促进西部开发的政策措施。三是加快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。四是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。
国务院各有关部、委、局,西部开发包括的12个省区市(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区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宁夏自治区、新疆自治区、广西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),大都相应成立了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。中部及东部地区的一些省市,也加强了对东西合作和地区开发的组织领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