横跨两世纪,风雨七十载。创立于1929年的太平保险有限公司,是目前我国历史最悠久的民族保险公司之一。新中国成立后,太平保险致力壮大民族保险发展海外事业。半个世纪后的今天经国务院同意,中国保监会批准,太平保险在国内全面恢复财产险业务,开始了第二次创业历程。
太平保险作为一家有着多年海外经营经验的专业保险公司,要努力按照股份制企业的运作要求,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完善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机制,提高宏观监控能力,充分发挥太平保险特有的中西合璧的经营特色和服务理念,稳健经营,加强管理,规范运作,积极防范风险,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保险产品和一流的保险服务。“太平保险、保险太平”。我们的目标,就是要创建太平保险优秀品牌。我深信,太平保险在全体员工的努力拼搏下,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高起点进入市场,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,一定能实现奋斗目标。
1929年,太平保险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太平保险")成立,之后陆续在国内大中城市以及香港、雅加达、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和代理处,成为当时全国名列前茅的华商保险公司。
1951年,太平保险等15家保险公司合并重组为公私合营的太平保险公司。
1956年,停办国内业务,作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全资海外子公司专营境外业务。
1998年,根据国务院决定,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撤销,原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海外经营性机构划归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,太平保险同时成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。
2001年12月20日,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,太平保险在中国境内全面恢复经营财产保险业务,成为由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(亚洲)有限公司持股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,总部设在深圳。
承保区域:全国
业务范围:各种财产保险业务及再保险业务
专业 稳健 进取 创新
以人为本 一诺千金
创造一流的保险产品,提供一流的保险服务
第一个三年为销售网络形成期。初步完成机构网络建设,以传统产品稳步进入市场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新险种,促进业务稳步发展;
第二个三年为机构、业务和质量调整期,即将工作重点由网络建设转入机构、业务和质量调整期,通过对机构、业务的整合调整,促进规模快速增长。经过两个三年把公司基础打实,公司进入快速增长期,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;
第三个三年为业务快速增长期。实现规模、效益、质量的同步增长,打造和形成太平独有的品牌。
太平保险争取用十年时间、三个发展阶段,建设成与国际接轨、国内一流的专业财产保险公司。 |